
近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欧洲气候法》修订案,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欧盟到204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90%的中期约束性目标。这一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新目标,不仅填补了欧盟从2030年减排55%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之间的政策空白,也标志着全球主要经济体在气候治理领域迈出关键一步。然而,这份修订案也折射出欧盟内部在理想与现实、雄心与生计之间的艰难权衡。
立法历程:从政治承诺到法律义务
此次《欧洲气候法》修订案的通过,是欧盟气候立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欧盟于2021年通过的《欧洲气候法》原本确立了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到2030年减排至少55%的目标,并要求欧盟委员会适时提出2040年的阶段性目标。2025年7月2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修订提案,建议将2040年减排90%的目标纳入法律框架。该提案参考了欧盟气候变化科学咨询委员会建议的90-95%减排区间。
经过近8个月的审议与磋商,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于2025年12月达成临时政治协议,最终在2026年3月5日获得理事会正式批准。修订后的《欧洲气候法》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正式生效,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核心机制:85%境内减排 5%国际碳信用的组合路径
根据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公报,2040年气候目标的实现路径呈现出显著的灵活性特征。在落实90%的净减排目标时,欧盟境内须实现至少较1990年水平减排85%——这意味着欧盟绝大多数减排努力仍需在成员国内部完成,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关键领域的深度转型。
作为补充,修订案首次明确允许成员国从2036年起,通过购买来自其他国家的“高质量国际碳信用”,抵消最多5%的排放量。这些碳信用的使用设有严格门槛:必须来自《巴黎协定》缔约国的可信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符合国际通行的环境标准,以防止“漂绿”风险。
这一机制设计是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亮点。此前欧盟委员会的提案中,国际碳信用比例原定为3%,最终文本提高到5%,反映出法国、葡萄牙等成员国在谈判中争取更大灵活性的努力。这一路径设定既坚守了欧盟本土减排的主体责任,也为成员国和企业实现目标提供了有限的回旋空间。
政策联动:碳排放交易体系(ETS2)推迟一年实施
与2040年气候目标一同获批的,还包括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调整。《欧洲气候法》修订案将覆盖建筑、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2)的全面运行时间,从原定的2027年推迟至2028年。这意味着,针对家庭取暖和汽车燃料的碳定价机制将延后一年落地。
ETS2是欧盟“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建筑和道路运输部门的燃料排放设立独立的碳交易市场。此次推迟实施被外界解读为对民生领域转型成本的务实考量,为成员国和企业提供了更充分的缓冲时间,以平衡减排压力与社会公平。
然而,这一推迟决定并非没有争议。据欧洲环境局分析,ETS2原本旨在覆盖占欧盟总排放量三分之一以上的建筑和交通领域,而这两个领域的减排进展长期缓慢。推迟一年意味着2027-2032年间将减少约500亿欧元的碳配额拍卖收入,专门用于支持弱势家庭绿色转型的“社会气候基金”也将因此缩水约100亿欧元(16%)。
而在2026年2月,瑞典、丹麦、芬兰等国曾联合反对进一步推迟ETS2,认为任何额外的延期都将“实质性削弱欧盟气候政策的有效性”,并增加家庭和企业的投资决策不确定性。
政策背后的博弈:从“纯粹境内减排”到“有限开放碳信用”
此次《欧洲气候法》修订案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欧盟对国际碳信用态度的重大转向。这一转变背后,是欧盟内部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复杂博弈。
历史教训:欧盟碳市场最初曾允许企业使用国际碳信用进行抵消。在2013–2020年期间,EU ETS明确允许使用《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与联合履行机制的碳信用。然而,随着大量“低成本、高争议”项目涌入,过度发行、环境完整性受损等问题随之而来。欧盟碳市场自2015年起不再接受第一承诺期的碳信用,并在2021年彻底叫停所有碳抵消机制。
重新开放:此次的修订案重新引入国际碳信用,但设置了严格门槛。碳信用须来自“伙伴国可信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机制,并由联合国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欧盟委员会表示,此举旨在提供“安全网”,以更经济高效的方式实现气候目标,并确保公正转型。
各国博弈:在成员国层面,德国的关注点在于保护工业竞争力——新条款规定,若欧盟产业因气候政策面临严重风险,可触发审议并调整减排路径。德国工业能源协会认为,此举有助于平衡产业减排压力与成本。
法国则围绕核电争取战略空间,成功推动将国际碳信用使用比例从3%提高到5%。法国核工业战略合同明确将核能定位为“法国和欧洲气候战略的基石”,而其在2025年4月发布的《巴黎协定兼容且高完整性碳信用使用宪章》更使其成为全球首个为企业使用碳信用制定国家级规范的国家。法国在核能和碳信用两条战线并行推进,共同服务于确保其在欧盟低碳转型中拥有政策主动权、保护以核电为支柱的能源体系的核心利益。
而波兰与捷克担心目标影响经济和能源安全;意大利及匈牙利则担忧对重工业的冲击。
争议与批评:这一机制甫一公布便招致环保组织批评。智库机构“碳市场观察”指出,开放国际碳信用违背了欧盟2040年“以国内减排为主”的初衷。根据生态研究所的测算,5%的比例虽然看似微小,但实际抵消的排放量可能占2040年目标减排量的30%。
产业冲击:汽车业首当其冲
对于汽车行业而言,2040年减排90%的目标具有深远影响。这一目标直接压缩了2035年燃油车禁售令的缓冲空间。根据2035年燃油车禁售令,除使用合成燃料的车辆及年产量低于1万辆的小型车企外,所有在欧盟销售的新车都必须实现100%零排放。
在2040年减排90%的目标下,车企不仅要在2035年实现新车零排放,还需在后续几年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运营排放,以满足更严格的整体减排要求。这一政策压力正在倒逼全球汽车产业链变革。传统燃油车零部件企业的市场空间正被逐步挤压,而电池、电机、电控等电动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的地位日益凸显。
后续议程与国际影响
国内立法程序:《欧洲气候法》修订案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提出相关配套提案,以落实具有约束力的2040年气候目标。这涉及对碳排放交易体系、责任分担条例、土地利用和林业条例等关键立法工具的修订。
国际承诺:基于此次修法成果,欧盟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前提交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此前欧盟理事会曾批准2035年减排66.25%至72.5%的指示性目标。
对非欧盟实体的影响:2040年目标可能推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扩展至更多行业,并促进自愿碳市场的发展,为投资非欧盟碳市场创造商业机会。同时,欧盟对碳绩效、透明度和ESG合规的要求将进一步强化。
观察:理想与现实的平衡术
从整体来看,欧盟此次通过的《欧洲气候法》修订案,既坚守了2050年气候中和的长期愿景,也通过国际碳信用、ETS2推迟等机制,为成员国和产业提供了有限的喘息空间。这场博弈表明,欧盟的气候政策本质上是经济竞争力、能源战略与区域公平的综合较量。
修订后的《欧洲气候法》将于近期生效。这些“灵活性”条款标志着欧盟在坚持长期气候愿景的同时,正式承认了各成员国在经济结构、产业竞争力与转型起点上的巨大差异。如何在统一规则与差异化执行之间找到平衡,将长期考验欧盟的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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