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公园自驾车游服务标准
(试行)
为了加快我省森林公园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经济的发展,树立和提升我省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形象,增强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实现森林生态旅游自驾车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我省森林公园自驾车游服务标准。
一、标识服务标准
第一条:森林公园主要交通道路设有规范的道路指示牌和交通警示牌。
第二条:森林公园门口明显地方应悬挂景区旅游线路示意图,游道主要路口设有观光指示牌;对有危险的景区景点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三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禁止进入的区域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禁入标识。
第四条:列入古树和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名录的树种,应在树干部位悬挂融入科普性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的标牌。
第五条:所有标识应体现中外文字对照。
二、资讯服务标准
第六条:设有自驾车游咨询服务机构, 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客服人员在电话铃响五声内应接听电话,使用普通话按规定程序问候客人,认真解答客人的咨询。遇求助电话,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条:配备专职导游,应客人需求按级别派人提供标准化服务,做到合理收费。
第九条:向游客发放景区宣传资料,内容包括:景区图片及文字介绍、景区旅游线路、景区服务项目及设施、地理交通、周边景区推介、森林生态保护等。
第十条:建立健全功能性强的公园服务网站,与湖南省森林公园网站(http://www.hnfpark.com)相对接,为景区宣传推广和服务提供网络平台。
第十一条:建立配套价格服务体系,对门票、餐饮、住宿、娱乐、林产品及其他各项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并张贴于显要位置。
三、接待及住宿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对有预约的自驾车游群体及会员,应提供专人接待服务,引领游客购票进入景区,讲解线路及注意事项,发放景区宣传手册,协助客人入住。
第十三条:星级酒店应按行业服务标准提供相应标准化服务。其他标准或特色旅店,应做到环境舒适,用具清洁,服务周到。
第十四条:为客人提供帐篷野外露营,需按标准开辟露营区,营区必须有专人管理,提供24小时值守服务。
四、基础设施服务标准
第十五条:游客活动区域每两公里内应设立一个厕所;游客集结逗留区应安放垃圾箱;危险道旁上坡应加固,下坡应设立护栏;通讯设施建设应确保游客在园区及周边通讯的畅通。
五、餐饮服务标准
第十六条:餐饮店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厨师持证上岗,厨房及用餐重视清洁卫生,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做到色、香、味俱全。所有餐饮具应每日清洗、消毒。严禁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饮具。
第十七条:自助餐形式:根据本地特色分季节固定早餐与正餐食谱。早餐:含饮料10个品种;正餐:除主食外,有菜式10个品种,6荤4素。
第十八条:套餐形式:根据本地特色分季节固定早餐与正餐食谱。早餐:含饮料4个品种;正餐:含例汤4个品种,2荤1素。
第十九条:野餐、烧烤形式:景区设置的野餐、烧烤场地与设施,应建立安全防火带,为客人提供8个以上品种的原料供应服务。
六、购、娱服务标准
第二十条:景区内应提供卫生、整洁的购物场所。购物店或摊位以客人日常用品和当地林农特旅产品为主,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货真价实。经营者不得尾随兜售,强买强卖。
第二十一条:园内应提供棋牌、洗浴按摩、钓鱼、唱歌等基本的休闲娱乐服务场所。
第二十二条:针对当地民俗风情文化,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集体娱乐活动。
七、车辆服务标准
第二十三条:园内重要景点应设立停车场,帮助游客按序停放车辆,提供车辆安全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配有简单实用的车辆维修工具供游客免费使用。
第二十五条:与临近汽车维修厂家签订合作协议,让游客得到优质优价服务。如果临近没有维修厂家,公园应配备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可作应急处理。
八、安全预案及服务标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森林公园安全预案》,迅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公布的求助电话应保持24小时通信通畅。提供针对走失、迷路等情况的救援服务;配备常用应急药品,拥有专业救援人员和医生。
与当地医院保持良好的对接,能迅速处理应急事故。
第二十八条:建立防火、防盗、防爆、防拥挤、防踩踏及防地质灾害等危机处理机制,及时检查、报告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景区大型设施维护、修缮,应做到防尘、防噪,美化遮拦,确保游客过往安全。
第三十条:在游客中心或专门地点应设立遗失物招领处。
第三十一条:夜间接待游客的景区,应保证充足的照明。
第三十二条:为游客代办相应险种,提供保险服务。
九、投诉服务标准
第三十三条:游客打来的投诉电话,有专人负责受理投诉。接到投诉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处理意见。属于景区责任的,应向游客赔礼道歉;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避免与游客发生争执。
第三十四条:对投诉客人应进行电话回访,并将客人正确建议及批评意见进行整理,改进不足之处,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投诉电话应在门票、网站和宣传资料上公布。
湖南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