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禽类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紧急通知》(武园林发[2015]10号)文件、《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开展武汉市第33届“爱鸟周”活动的通知》(武园林发[2015]11号)和《市园林和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保护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针对我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规律,综合运用防范打击、治理等手段,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势头,加强对冬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的野外巡护和疫情监测,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蔡甸作出新的贡献。
二、领导专班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俞善国 (区林业和旅游局 副局长)
副组长:付楚阳 (区林业和旅游局 副局长)
陈 君 (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森林公安分局、区野保站、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后官湖湿地公园发展有限公司、嵩阳林场、九真林场、洪北林场,并由区森林公安分局、野保站具体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工作。我局开通举报电话,森林公安执法举报电话69819039,野保站举报电话为69819470,沉湖湿地港洲警务室电话为84963110,沉湖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电话为84061113。
三、行动目标
坚持“防打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的方针,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项行动,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场所,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认真防控野生动物疫情,构筑公共卫生安全的首道屏障。
四、行动时间
2015年全年。
五、行动内容
(一)制定行动方案
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市园林和林业局的要求,为保护鸟类资源,预防野生动物疫情,根据工作需要就全年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保护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制定专项活动方案。
(二)开展野生动物行政审批清理整顿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全省野生鸟类禁猎通告,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台蔡甸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二是进一步对去年以来野生动物行政审批进行清理,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三)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重点打击沉湖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后官湖湿地公园、索子长河湿地公园,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重点打击辖区内的索河、侏儒、永安、消泗等地餐馆酒楼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重点整治辖区内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有关场所。
四是重点打击通过互联网和其他野生动物流通领域进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重点打击京珠高速公路(蔡甸站)出入口,汉宜高速公路永安站出入口。
(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是重点对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湿地公园、九真森林公园、嵩阳森林公园、洪北林场的马弓船沟分场等冬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做好巡查巡护日志。
二是重点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企业),所驯养的野生动物进行监测防控,督促疫苗接种,卫生防疫措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建立和完善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四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购置和充实应急贮备物质。
五是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按照“就地抢救、分级收容、依法处置“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确保野生动物救护“零投诉”,无负面社会影响。
六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监测机构“沉湖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完善了办公和设备配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全方位监测,加强巡护与信息报告制度,监测人员按照2015年制定的《蔡甸区2015年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保护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野生鸟类监测和湿地资源的巡查力度,保护湿地资源,确保野生鸟类在沉湖湿地的安全越冬。
(五)组织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上报候鸟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相关林讯、简报、新闻通稿、视频宣传资料等
二是在沉湖湿地的网站上报道我区候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保护的工作情况。
三是组织开展好“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对 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后官湖湿地公园、索子长河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野生动物迁飞停歇栖息地、全区的大型农贸市场、餐馆酒楼、野生动物驯养经营户等进行宣传。
四是宣传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宣传画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宣传在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后官湖湿地公园、索子长河湿地公园拉挂横幅、广播宣传车对湿地周边村组进行广播宣传,与涉湿单位业主签订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承若书。在电视台播放野生动物宣传短片,提高广大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2、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
(一)重点打击沉湖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后官湖湿地公园、索子长河湿地公园,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重点打击辖区内索河、侏儒、永安、消泗等地餐馆酒楼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整治辖区内驯养繁殖的有关场所。
(四)重点打击通过互联网和其他野生动物流通领域进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
(五)重点打击京珠高速公路(蔡甸站)出入口,汉宜高速公路永安站出入口。
3、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重点对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后官湖湿地公园、九真森林公园、嵩阳森林公园、洪北林场的马弓船沟分场等冬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做好巡查巡护日志。
(二)重点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企业),所驯养的野生动物进行监测防控,督促疫苗接种,卫生防疫措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购置和充实应急贮备物质。
(五)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按照“就地抢救、分级收容、依法处置“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确保野生动物救护“零投诉”,无负面社会影响。
五、行动安排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相关单位要尽快行动,确保工作抓落实。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和信息沟通。沉湖湿地管理局、森林公安等单位要把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和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和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专项行动要有具体的方案,区局将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
(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要集中优势执法力量,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持依法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科学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理念,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市民和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形成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重要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以专项行动快报形式上报市局。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园林)局
2015年3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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