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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启动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

媒体:原创  作者:森林旅游处
专业号:森林旅游处 2016/2/29 12:29:17

背景: 2016年1月7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扶持力度,发挥森林在提供自然体验机会和促进公众健康中的突出优势,推动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的规范快速发展,在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一批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需求。

近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建设试点的通知》,标志着林业主管部门推动的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以下简称“两个基地”)试点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一、深入学习 提高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发展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作为森林旅游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各地实际,统筹谋划,积极推进,以抓好、抓实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基地建设为切入口,充分汲取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努力提高建设档次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大众对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的多样化需求。

二、全面调查 建立信息库

《通知》指出,各地要对本区域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标准等,已经林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示范县(试点县)和各类基地(中心)情况,以及其他已经开展的森林体验、森林养生建设实践情况。在此基础上,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全国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信息库》,并在今后的行业指导、人才培训、政策扶持、宣传推介等方面加以统筹安排。

三、遴选推荐 开展试点

《通知》明确,“两个基地”的试点工作将在“十三五”期间逐年开展,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遴选和推荐“两个基地”的建设试点单位,并在430日前,完成各地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情况调查登记和“两个基地”试点单位推荐。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相关标准,并综合全国分区布局和基地特点等因素,对各地报送的申请单位进行比较遴选,择优确定年度基地建设试点单位。

更多相关信息动态,请关注中国森林旅游官方网站(http://www.ftou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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