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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架山举行的全省林业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上金小麒厅长的讲话

媒体:贵州省林业厅办公室  作者:龙架山
专业号:nfp0639 2014/9/30 12:06:38

金小麒厅长全省林业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4年9月24日)

金 小 麒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为此,厅党组决定今天举办林业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增强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做到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林业的改革发展,在林业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依照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配套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贵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覆盖了我省林业建设的主要领域,林业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初具规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三是林业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管理方式正逐步从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为主转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市、县林业部门包括厅直属有关单位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重视不,没有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总体上我省林业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自上而下呈逐级递减的趋势;二是法制工作机构薄弱甚至欠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执法工作粗糙,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审批、轻监管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红头文件”越权、违法的现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的一系列措施,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围绕主基调主战略,以饱满的热情切实做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

二、几点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4月2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强调,林业要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这充分明确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赋予了林业重大的历史使命。这一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强大功能,建立起完善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如生态资源产权制度、经营制度、保障制度、修复制度、监测评估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离不开法制的规范、保障和推动。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将林业各项工作置于法制的规范。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构,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部署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积极主动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林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林业规范性文件是林业部门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林业规范性文件制作监督管理,省林业厅制定了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级林业部门要参照省厅制定的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避免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文件之间相互打架。同时,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阻碍林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文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为林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深化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2011年开始,省厅对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厅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最初的42项减少到13项,10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有8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4项下放到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和两个省直管县林业局实施。此外,省厅实施的13项审批事项中尚有部分下放到贵安新区、贵阳、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贵阳综合保税区实施。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接,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流程进行细化,逐项编运行流程图,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的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以“红头文件”设定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登记、审定、年检、认定、检查、鉴定等方式变相设定行政审批。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督,不能“一批了之”。下一步,省厅将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查,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厅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贵州省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贵州省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执行,对出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的情况,要坚决处理。对制度不健全,程序不清楚,执法不严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四)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要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除法律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以及涉及重大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外,按照属地原则,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交由县级行使。林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目前有110项,基本要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实施,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和改进林业行政执法。林业部门能不能有效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保护国家利益,得到社会认可,与能否强化行政执法息息相关。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危害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下步,我们要着力清查林业行政执法中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野蛮执法、越权执法行为。解决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软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通过案卷评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业务素质不高,办案出错的林业执法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2013年,省厅出台了《贵州省林业厅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级林业部门一是完善林业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参照省厅的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开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最大限度地听取民众的意见,争取民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推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切实将决策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听取法制部门的意见,切实避免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省厅已经成立了贵州省林业厅法律顾问室,为林业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举措进行法律论证,各级林业部门凡是具备条件的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室,暂时没有条件的,可以借助省厅法律顾问室的力量,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四是加强决策责任追究。及时评估行政决策执行效果,把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决策责任。

    (六)不断提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必须进一步提高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进林业发展的能力。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是一扇窗口,执法素质的高低直接关乎群众利益,直接关乎林业的形象,要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各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平台,加大对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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