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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纸业生态杯”森林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启事

媒体: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专业号: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 2017/7/5 7:06:11

为展示我国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培养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情怀,激发人们走进森林、体验自然的热情,进一步推动我国森林旅游业的健康长久发展,在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中国绿色时报社主办以“自然天成·绿色瑰宝”为主题的2017“中国纸业生态杯”森林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一、活动名称:2017“中国纸业生态杯”森林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二、活动主题:自然天成 绿色瑰宝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时报社

承办单位:《森林与人类》杂志

协办单位: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7年7月5日-2017年8月10日

五、作品拍摄范围

以为公众提供森林休闲养生服务的各类区域(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以及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等)为对象,重点是反映其美丽风光及森林旅游发展情况。

六、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 以展示自然风景资源为重点,包括森林景观(含季相变化)、野生花卉景观、地貌景观、水体景观、野生动物景观、冰雪景观、日出云海等,同时,可以包含部分有代表性的人文景观、民俗活动和旅游活动场景等。

2. 参赛作品应为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参赛作品要求组照形式,每组针对同一个公园、林场、保护区等景观地或一项活动,且不少于5张图片(不接受单张图片参赛)。

3. 参赛作品应能较全面地反映拍摄地的风景资源特点。组照中的每一张照片应从不同角度反映拍摄对象。

4. 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亲自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5. 参赛作品须为数码照片,彩色,格式为JPEG,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参赛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不接受冲印照片。照片电子版要求大于4M,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

6.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组,每组5-10张。一组照片填写一张报名表,每组照片与对应的报名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拍摄人姓名-拍摄地点(如‘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联系电话”作为文件夹名称。请在参赛表格中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作品信息和作品介绍,通过作品介绍阐述图片背后的故事与关联知识。

7. 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14年1月1日。在首届“中林杯”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第二届“中林杯”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摄影比赛、2015影像自然中国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赛。

七、参赛作品及参赛登记表投送方式

1.参赛者请在2017年8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填写好的参赛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senlinfengguang@163.com

2.咨询电话:010-84238676/9077/9296。联系人:王苒、冯安妮、胡晓雪。

八、活动安排

1. 作品征集。2017年7月5日-8月10日,通过中国林业网、中国森林旅游网、中国林业新闻网、《中国绿色时报》、《森林与人类》杂志及其他相关媒体发布活动信息。

2. 作品初选。2017年8月中旬,承办单位组织对作品进行初选,遴选出符合规定范围、主题、格式和图片质量的作品。

3. 专家评审。2017年8月下旬,由主办方、承办方、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委会,逐轮淘汰,评选出优胜作品。

4. 结果公布、颁奖仪式及作品推介。2017年9月,公布获奖作品名单,举行颁奖仪式和优胜作品展览。之后,适时出版优胜作品图片集。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绿色时报》、《森林与人类》杂志、中国林业网、中国森林旅游网、中国林业新闻网及其他相关媒体公布。

九、奖项设置

金奖2名,奖金10000元(税后);

银奖4名,奖金5000元(税后);

铜奖8名,奖金2000元(税后);

优秀奖30名,奖金800元(税后);

入围奖100名,奖价值216元的一年12期《森林与人类》杂志。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十、主办单位声明

1. 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解决。

2.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3.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5. 组织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6. 所有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含“优秀奖”)的作品,组织单位将其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 如果本次征集活动评委认为某一奖项没有足够数量符合标准的作品,则该奖项可以有空缺。

8. 凡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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