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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四乱” 共抓大保护

媒体:原创  作者:升金湖
专业号:升金湖 2019/5/8 17:26:28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委书记、总河长王宏,池州市政府市长、总河长雍成翰共同签署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自2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市河湖集中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总河长令要求,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在3月20日之前对各类“四乱”问题做到全面彻底的摸排,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措施清单;5月底前开展“清四乱”集中整治;7月20日前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

根据1号总河长令的要求,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迅速组织保护区管理局执法巡查大队及升金湖森林派出所执法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对涉及到保护区管理辖区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展开地毯式摸排。

本次摸排发现问题28起,其中乱堆问题6起,乱建问题8起,乱挖问题13起,乱砍乱伐问题1起。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针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制止,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法律规定拆除、退出的,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施,并恢复生态,限期完成整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保护区管理局依据自身管理职责,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升金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对涉及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整改的,及时制定问题清单并予以交办,要求其对照要求完成整改。

为完成下一时段的集中整改要求,保护区管理局将积极会同保护区辖区内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经常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定期、全时段、全覆盖加强保护区的巡查。以治理“四乱”整治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辖区内巡查整治常态化。同时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监督,激励群众爱护环境,保护湿地的热情,长久有效的整治内“四乱”问题,改善优化保护区生态环境,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执法巡查大队 胡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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