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的公园、湿地甚至小区里,你是否曾被几声清脆的鸟鸣打动?这些“会飞的邻居”,不仅是城市的灵动风景,更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这个11月,我们一起翻开这份「爱鸟护鸟普法指南」,助你爱鸟不“踩雷”,护鸟不“越界”。

鸟儿也有“法律护身符”

你知道吗?在我国,超过98%的鸟类都受到法律保护。它们要么名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要么属于“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也就是说,你在户外见到的大多数鸟儿,都不是普通的“路人甲”,而是拥有法律“身份卡”的宝贝——动不得!

比如胸前点缀着明艳黄色的黄胸鹀(俗称“禾花雀”),它们曾经在迁徙季节形成壮观鸟群,如今却因数量显著下降,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而像它这样受法律保护的“飞羽精灵”,其实还有很多,为了更好地识别和守护它们,我们还需要一份清晰的“识鸟指南”。

解锁鸟儿的“保护图鉴”

“国宝顶流”——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海珠区分布的有黄胸鹀、东方白鹳、画眉、褐翅鸦鹃、白胸翡翠、蓝喉蜂虎等。
“生态劳模”——“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海珠区分布的有苍鹭、八哥、珠颈斑鸠、戴胜、红耳鹎、乌鸫等。



保护鸟类,这些红线碰不得!

蓄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必究、代价严重!
1.禁止使用特定工具和方法猎捕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2.禁止非法交易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提供狩猎、人工繁育、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3.禁止随意放生鸟类
《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放生野生动物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不得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

图源:网络
【温馨提示】💬
养鸟不糊涂,这些看清楚!
爱鸟之心可以理解,但养什么鸟,法律有严格规定。未经许可私自饲养保护鸟类,属于违法行为!
✅【放心养】 这些鸟类无需办理行政许可: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玄凤鹦鹉、斑胸草雀、禾雀、金丝雀。
✅【持证养】 这些鹦鹉需加载野生动物专用标志: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
注意:2024年国家试点扩大标识化管理范围,对除上述四种外的鹦鹉,请联系属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咨询政策。
🚫【严禁养】 画眉、鹩哥、百灵、红嘴相思鸟、红胁绣眼鸟等传统笼养鸟,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许可,个人和企业不得饲养、交易、经营利用。

辨得清、救得对,你也是“护鸟小达人”

菜地和果园常会吸引大量的鸟类,一些农户为保护劳动成果,会架设鸟网进行防护。但必须正确使用防鸟网,若以“防鸟”为名却实际使用捕鸟网,则属于违法行为。
(一)护鸟小知识:“防鸟网”和“捕鸟网”要分清
捕鸟网:颜色多为黑色,白色(透明色),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鸟类难以察觉。网孔细密,多层叠加且带有深兜,鸟类一旦撞入难以逃脱,常因窒息或饥饿死亡。
防鸟网:颜色鲜艳(红色、绿色、紫色等),网孔较大,单层结构,无深兜。主要起驱赶或隔离作用,鸟类撞网后可自行挣脱或被人发现后放生。

防鸟网图示
(二)保护野生鸟类,从我做起
1.文明观鸟:与野生鸟类保持距离,拒绝大声喧哗、追逐或使用闪光灯干扰鸟类的活动,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2.爱心护鸟:拒绝野生鸟类交易,发现有非法猎捕、架设捕鸟网、交易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等现象,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10。
3.科学救鸟:发现鸟儿受伤,请遵循“非必要不干预”原则,如无明显外伤且能自主活动,可能是短暂受困或学飞幼鸟,请保持安全距离观察,亲鸟通常会返回照料。如其他情况请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海珠区可拨打89638150。

每一只小鸟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保护鸟类,不仅是遵守法律的准则,更是守护我们共同的自然遗产。
下次在海珠湿地举起望远镜时,不妨多欣赏一会这些天空的精灵。它们的存在,正是这座城市生态最好的名片。
毕竟,生态好不好,鸟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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