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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

媒体:网络  作者:森林疗养
专业号:王克力 2016/8/19 8:45:06
  包括森林康养基地在内,我揣摩很多朋友希望打造一个“森林综合休闲区”。日本林野厅似乎也走过一段这样的路,分享我们掌握的有限信息

为了应对森林休闲利用者的增多,以及利用形态和利用目的的多样化,1970年日本学者开展了“观光地及城市近郊国有林专项调查研究”,并提出了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随后林野厅专门开展了森林休闲地域开发调查规划,在1978年把“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付诸实践。在前桥营林局(现在的关东森林管理局)的武尊和青森营林局(现在的东北森林管理局青森分局)的八幡平,林野厅开展了综合森林休闲区建设示范。这两个地区林地面积都超过3000公顷,地域内除了自然休养林、自然观察教育林、风景林、运动林和滑雪场之外,还有温泉设施,对于建设综合森林休闲区具有一定优势。

不过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似乎不太成功,除了上述资料之外,我们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后续信息。经过近四十年的演变,当初的“综合森林休闲区构想”已不见踪迹,留下的是 “休闲之森”这一概念。据日本林野厅官方网站介绍,“休闲之森”按照利用形态还可以细分为自然休养林、自然观察教育林、森林运动区、野外运动地域、风景林和风致探胜林6种类型。到2015年为止,日本共保留着1075处休闲之森,总面积达到385000公顷。

类别

数量

面积(千ha

有代表性的地方

自然休养林

89

104

高尾山、赤泽、屋久岛

自然观察教育林

160

31

箱根、轻井沢、上高地

风景林

477

178

摩周、岚山、宮岛

森林运动区

56

7

风之松原、扇之仙、西之浦

野外运动地域

187

45

蔵王、玉原、苗场

风致探胜林

106

20

层云峡、驹驹岳、穂高

在经营管理方面,休闲之森的保护管理主体是林业部门,但是为了搞活经营,通常由食宿经营者、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组成“保护管理协会”,共同推进保护管理工作。有些地方还建立了“森林环境整备推进协力金制度”,保护管理协会向利用者收取一定的协力金。作为义务,保护管理协会负责设施维护和环境美化,向利用者提供休闲之森的使用信息,以及制定包括设施管理和森林经营在内的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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