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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森林旅游文化》笔记六:书院文化之书院的发展历史

媒体:原创  作者:孙元玲
专业号:孙元玲 2016/7/18 9:53:52

书院,我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文化、教育组织,因书院设于山林之中,成为了我国森林旅游文化的一道重要景观。

书院有着一段漫长的发展历史,与科举的变迁同步而行:

追溯到汉代,出现了书院的前身:萌芽于当时私家讲学(口授为主)的“精舍”、“精庐”。

唐朝,开始慢慢成型,有民间和官府两大源头,民间源于私人治学的“书斋”,官府源于整理典籍的衙门,因为纸张和雕版印刷术发展,大量书籍需要放置、收藏,便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书院”。

其中,书院与书斋的不同之处在于向社会开放,成为公众的场所,儒生、和尚、道士都可以出入其中。因此,由私密到公众,这是书院从书斋中脱引而出并走向独立发展的关键一步!

北宋,书院大发展,草野之读书人希望通过读书获取功名,朝廷办不了那么多学校,各地的名儒、学者、官吏纷纷选址山林,兴建书院,形成我国书院教育的第一个高潮期。此时出现了注明的“宋初四大书院”。

可到了北宋后期,统治者为直接掌握人才,重视科举,大李振兴学校教育,书院受冷落。

南宋,书院大逆袭,由于北宋后期官学日益腐败、财力不足,再加上出现了理学大师——朱熹、陆九渊,使得理学家们的讲学活动活跃异常,出现了大办书院的又一高潮。

元朝,为缓和矛盾,控制文化,对书院采取保护、提倡、加强控制的控制,虽然数量增多,但是由政府任命书院教师、控制书院招生、考试和学生去向以及拨学田等,使书院官学化倾向越来越严重,甚至完全纳入了地方官学系统。丧失了书院淡泊名利、志再问学修身的初衷。

明清,书院继续发展,明朝四次明令废书院,清楚也一度沉寂,书院被明清统治者控制得越来越牢,已蜕变为官学,纳入科举系统。

清末,书院和科举一样不适应社会变化,1901年,清廷改书院为学堂,书院制度自此失去其存在的法律基础。作为科举的附庸,1905年随科举制被废除,书院彻底消失。

可见,书院随封建科举兴而兴,随科举衰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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