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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森林旅游资讯
专业号:森林旅游资讯 2017/8/18 16:00:52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

林园〔2016〕27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森林公园是主体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产品供应的重要场所,是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未按要求编制总体规划、违规占用林地、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家林业局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肃规划编制,依规推进建设

各级林业部门要根据各地森林风景资源的特点和分布状况,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没有规划不能建设”的原则,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新设立的森林公园需在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达后18个月内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或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超出期限的需在12个月内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设立2年以上至今未编制总体规划的森林公园应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编制总体规划。经批准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和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因保护、开发和建设森林公园确需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在森林公园内所有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二、突出主体功能,严格资源保护

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均属主体功能区中的禁止开发区域,必须严格保护。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一般游憩区内的林木,除抚育性或者更新性采伐外,禁止采伐。禁止在森林公园内采石、采砂、采土等,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严厉打击乱采滥伐、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禁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国有林场林地转为非林地;确需使用森林公园林地的,应提供其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意见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森林公园内新建道路、索道等重大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其选址和设计方案,须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新建风电、光伏电站、房地产、坟墓等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

三、健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要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能机构和人员负责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经批准建立的森林公园,都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一个林场(林科所、苗圃)基础上建立的森林公园,可以与林场(林科所、苗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多个林场(林科所、苗圃)为基础建立的森林公园,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为依托建立起来的森林公园,要严格执行皖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明确国有林场收益分配方式,积极推进事企分开,对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暂不能分开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制度建设,推进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及旅游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建设步伐,改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要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当地政府增加对森林公园保护与利用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旅游、金融等部门沟通,争取专项资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及贴息资金;要加快森林公园交通、电力、通讯、接待、游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接待条件,增强旅游接待能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争取将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范围,予以优先支持。

五、落实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森林公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对游道、索道、游船、车辆等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要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预防安全事故;要积极做好山林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要高度重视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游客防火宣传,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严防森林火灾。

六、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履行森林公园管理的法定职责。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森林公园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森林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并承担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森林公园管理职责,并督促辖区森林公园认真做好年报工作,及时总结报告公园建设、管理和旅游活动开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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