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森林旅游发展至今,为大旅游业发展和林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森林旅游有了新认识。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森林旅游的自身含义、自身意义、社会作用、自身特点、开发原则、发展趋势提出新的思考。
关键词:森林旅游;新思考
森林具有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合理地利用森林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开发森林资源,使森林充分发挥其更大的效益,是林业管理的重要目的。随着我国人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希望到森林中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当前森林旅游这一新兴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森林旅游的自身含义问题
旅行和旅游在中国产生很早,但是做为一项经济事业的旅游业,只是在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出现。旅游在我国历史上的名称也很多,皇帝外出巡视,称“巡游”;官史上任私访,称“臣游”;和尚外出求生游,称“云游”。旅游是“一种自然调节;一种在一个相对非城市环境里从事以享受和陶冶身心为主要目的的业余时间内的活动”。据德敕弗和托切尔(Driver and Tocher,1970)对旅游所下的定义,“旅游是人们在业余时间自愿参加某些活动所获得的一种体验”。森林旅游(Forest Recrealion)仅仅是这一广泛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妨理解为,“在一个森林环境里自愿地从事以享受为主要目的的一种休闲时间的活动”。其中,包含有各式各样的活动。如观光、观景、登山、散步、野营、鸟类观赏、狩猎、赏雪、滑雪、钓鱼、汽车驾驶以及其它许多活动。也就是说,所开展的活动不管是直接利用森林作为主要目的,还是间接地只把森林当作一种背景,只要发生在林区内,就属于森林旅游范畴。虽然森林旅游通常都与某种活动相联系,但旅游和活动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有许多活动可当作一种娱乐活动,也可视为一种工作。如一个护林员在林中徒步看护,饿了就在小溪边吃他所带的午餐,把这种活动应该叫做艰苦的工作;一个旅游者(Tourtsts)在林间小道徒步行走,饿了在小溪边吃他所带的午餐,把这种活动热情的叫做旅游。确切地说,旅游是一种“感受(beaffected by)”,这种感受来自每个人之间极其复杂的心灵感应;来自森林之间的物种和谐,以及旅游者本人的旅游目的、所处的环境和文化生活背景或者其它因素。
2森林旅游的自身意义问题
森林旅游事业是60年代才开始兴起的,是利用森林资源的一个新领域,不仅能繁荣地方经济,也是扩大就业的一个平台。它在我国刚刚崛起,进入80年代以来,为我国林业增添了生机。它不仅能领略森林的风姿,聆听林涛怒吼,饱尝森林的清香,还能了解该地区的自然条件、学术价值、历史事实等,是大课堂,“活”教材。如素以“红松的故乡”著称的伊春林区,号称我国的“林都”;泰山,被誉为“五岳独尊”等。森林旅游也是一种“享受(enjoy)”,旅游者有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某项活动的自由。旅游动机、经济条件(Discretionary income)、时间等都能影响到某一个人对森林旅游活动的选择。有许多人认为,花一块钱去体验那能使人“心灵满足”的森林旅游,心理难受,觉得生在林区很不值,但同是这些人当他们花上百元钱去买演唱会和某项体育赛事门票时,可能好不犹豫,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所困扰。参加旅游的比率是随着收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的。旅游的享受并不能确切地回答人们为什么要在森林环境里消磨时光这一问题。应当承认,绝大多数参加森林旅游的人都是那些“中等收入以上的家庭和白领阶层的人”。每个人在旅游活动中所收获是大不一样的,两个人也不可能在一种活动中得到同一性质和同等数量的报酬。通过几年的实践人们对森林旅游有一个共识,森林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尤其是林中空气富含大量的负离子,能消除疲劳,促进新陈代谢,提高人体的免疫力;一些植物散发出的芳香气味,能使人心旷神怡;森林中环境幽美,给人以美的享受,可以陶冶情操;森林中景物宜人,增强人们的想像力与创造力。人们通过森林旅游来满足某种基本需求;某种驱使或某种促动因素(motiwatons)。
3森林旅游的社会作用问题
森林旅游除了具有自身的意义外,还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席卷全球的环境保护浪潮正在对国际旅游带来影响,各国旅游者更加向往大自然和原始野趣。做为“绿色旅游”的森林旅游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应该说日益兴旺。已成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
3.1可以大大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当地居民只要调整好时间,找准所需,就能找到就业机会,从中增加收入。
3.2带动了一系列相关产业如交通业、餐饮业、加工业、种植业、商业、金融业等产业的大发展,推动了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扩大了所在当地的税收基础,从而发展了地方公益事业。
3.3随着旅游人流、物流的流动量增长,对社会的精神面貌起传媒作用增强,加快了信息交流,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了国际之间的友好协作。
3.4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大自然的爱好之情得到了培养,极大地促进了文学艺术和民间文学的发展。
3.5起到了回笼货币的作用,为国家增加了外汇收入。
3.6为科学研究和技术革命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
4森林旅游的自身特点问题
森林旅游在东北除了具有很高的季节性特点外,最重要的特点是:
4.1森林旅游是利用森林所特有的环境,奇丽的景观和美学价值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在为人类提供享受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
4.2和所有的旅游一样,森林旅游也是一种“过程(procedure)”。包括事前准备、旅行到林地、旅游活动本身、回程和感受(clawson和knetsch)。
4.3从生产角度来说,与林产品一样,森林旅游只能在林地上进行。它是与资源有关,而不是与用户有关的产品,只限于能够到森林中去的人才能享受。
4.4林地主要生产物是木材,虽然森林旅游是林地上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生产的副产物,但对立性矛盾也很普遍。如经营主体的对立,存在国营、集体、私营;旅游与木材生产、林产品采集的对立;旅游与自然保护的对立;狩猎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对立。
4.5森林旅游是对森林的合法利用形式之一,是最经济的利用形式,是森林第二属性的体现。
4.6森林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4.7森林旅游消费通常被认为是收入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的转移,并没有创造什么收入。
4.8森林旅游具有不稳定性,每逢商情逆转或商业前景暗淡,就会引起剧烈反应,影响地方财政。
5森林旅游的开发原则问题
森林旅游的开发,就是要发挥、提高和改善森林资源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并使旅游活动得以实现的技术活动。将森林资源开发作为旅游吸引物,以吸引旅游者并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是森林旅游开发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开发的原则:
5.1主题性。这是森林旅游开发中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要通过开发,使森林旅游本身具有的特征充分显示出来,形成一个旅游主体。
5.2多样性。它与主题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开发的好,多样性不仅不会冲淡主题,而且会衬托主题,起到为主题服务的作用。
5.3协调性。由于森林旅游的开发既得考虑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又得考虑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因此,整体协调性是不容忽视的。
5.4适应性。森林旅游区域不是与外界隔绝的,它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考虑与其他旅游的和谐发展。
6森林旅游的发展趋势问题
一种行业,只有当它所需要的物资大部分可以取自当地时,地方上的收入才能大幅度的增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最大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愿望越来越大,大城市里住腻了,都想到户活动一下,领略大自然给人们带来的乐趣。我国有许多名山大川、矿泉、瀑布、奇洞异景和珍惜动物,发展森林旅游前景广阔,潜力很大。特别是世界各国对生态环境建设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森林旅游将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仅2006年各级对森林公园建设投入资金73.76亿人民币,比2003年增34.56%。各级森林公园旅游者达1.8亿人次,占其他旅游的1/3,近5年平均增长20%。以集安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为例,2000年接待旅游者1.6万人次,到2005年接待旅游者就达3.1万人次,递增48.4%。
森林旅游不应仅仅局限于某个自然保护区和某个森林公园,应该是广布的森林,就是说有森林的存在就有森林旅游。某些森林旅游活动只是近几年才有报道,而关于在私有林地上进行旅游,则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料可查。
6.1自然保护区
我国自然保护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nature sanctuary)2349处,其中,森林自然保护区1205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5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的60%。有近4万人从事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自然保护的目的是“保护风景、自然物、历史文物和野生动物;使它们能以同样方式和手段供人观赏(view and admire),并将它完整地留给后人享受”。说到底也是为人类更好地利用而服务的。自然保护区不能只停留在看护(hospital nurse)上,利用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在世界各地是很普遍的,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只要能够进行科学的管理,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一方面可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使更多的人接受环境教育,提高对自然保护的认识,进一步促进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达到“双赢”的目的。目前,全国已有80多个自然保护区正式开展旅游,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
6.2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Forest park)在我国有强劲的发展态势,自1982年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张家界森林公园的建立,截至到2005年底全国各级已建立森林公园1928处,占世界首位。总面积1513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8.6%。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627处,总面积1104.5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6.3%。各级森林公园管理人员95714人。已有11处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处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真正地将旅游开发引入了林业,初步形成了对中国林区独具特色的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地文景观、水文景观、天文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多样化的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建设体系。森林公园的建立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给一直以来发展基金匮乏的林业带来新的生机,注入了新的活力。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到2005年,全国森林公园以门票为主收入达260亿元人民币,创外汇10亿美元。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近400万个,不少贫困山区的农民依托森林旅游业摆脱了贫困,走向了富裕。仅一个集安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2000年收入17.2万元,到2005年收入89.6万元,递增80.8%,扣除门票涨价因素收入,递增44.5%。
森林资源不是单纯的木材资源,而是环境、野生动植物、水、旅游等方面的综合资源。因此,对森林的利用,也不应是单纯的木材采伐,而是综合利用。森林公园是供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回归自然等户外活动的场所,是对森林资源的重新分配。相对于自然保护区而言,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其目的就是通过“生态旅游(ecotype Recreabcn)”开发,创品牌,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达到“以林养林”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目前,森林公园发展整体功能不强,私有制介入很难,旅游开发项目单一,多数是以观光、赏景为主要活动目的,如与其它旅游活动相匹配,和谐发展,人们的享受就会更加完美。
6.3私有林旅游
私有林旅游(private forest tour)是一个新理念。自家山场,自家游,在很多地方较为普遍,它自身来说,可以不花钱或少花钱。人们到私有林区游玩,有出于他们的社会地位的;有为了友谊的;还有许多并非单纯为了喜欢看看林区的其他原因。目前,基于人的思乡情、思俗情,各地在私有林内兴办了生态沟、度假村、农家饭庄、旅游山庄、避暑山庄、游乐园等旅游场所,虽然多数档次不高,但灵活性却很强。有的项目虽然单一,如高尔夫球场、狩猎场、滑雪场等,但效益明显,很受人们的欢迎。仅集安市长眉沟一个私营经济生态园,旅游观光和餐饮于一体,2006年就接待游客0.82万人次,收入32.6万元。
今后,国家将要放手发展私有林,一是商品林建设尽可能让私人开发,上不封顶;二是公益林建设尽量引入民营机制,搞局部性公有民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必将拥有大量的林地使用权,特别是通过这次进行的全国性集体林权体制改革,会有大量的林地使用权流入个人手中,给私有林发展旅游带来真正意义上质的飞跃。(作者系中国高级专家学者联合会高级研究员、国际科学研究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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