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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私有林场彰显魅力

媒体:原创  作者:绿缘
专业号:绿缘 2012/10/14 12:58:30

摘要:现代林业发展必须培育现代林业的经营主体。集安市自2004年开始兴建私有林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私有林场13个,经营面积7363.42公顷。在当前林业生产中彰显魅力。

关键词:林业 经营 私有 林场

私有林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通常定义为:以家庭为单位,从事适度规模、标准化的林业生产,并销售品牌林产品的一种新型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林农通常在自有林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林地经营。林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早期私有林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林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生产的林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有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质量更有保障。

我国私有林场起源较早,资料记载:1894年,德国传教士华德胜在胶东山区费县传教时,利用当时传教士的特权,通过教徒低价收买山林1400余亩建立林场,并在大庵旧址建别墅,雇工造林。

现代林业发展必须培育现代林业的经营主体。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在集体林中积极探索林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培育林农专业合作社基础上,根据集体林业发展新的趋势,又重现私有林场这种比较符合我国实际的发展模式。

作为继育苗、造林、林产品经营大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之后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私有林场”,如今在集安市悄然兴起。市林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开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私有林场13个,经营面积7363.42公顷(110451.35亩)。

大户升级成法人

 

和育苗、造林大户相比,私有林场最大的不同是其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注册、有法人代表、林场章程,企业化程度高。在集安市,人们将其定义为:以私有经营者为基本组织单位,通过租赁和转包等形式受让经营者流转出的林地,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从事适度规模的林业生产、旅游观光、加工和销售的新型经营组织。

集安市林地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28588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62005公顷,林业产业和依附林业的产业项目较多,90%的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所以经营者自发流转承包林地现象较多。自1982年开始,陆续出现林业育苗、造林专业户和重点户。财源镇泉眼村造林大户贺明山,头道镇娄子沟村的造林大户孙长龙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集安市开始全面实施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集安市青石镇秋皮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林业村,当时村办林场有山林面积40000多亩,是全市86个林场中24个□重点有林林场之一。2009年8月按照全市林权改革的统一要求,村一次性将40000多亩林地全部流转。

辽宁籍人王梁原是个旅游经纪人,在一次到集安市旅游中,有幸结识时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管理咨询(培训)杰出贡献奖”获得者、集安市绿缘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绪成,在他的启蒙下,毅然选择购买林地兴办私有林场。

2010年4月开始运作,先后投资880万元,流转青石镇秋皮村和台上镇中兴村所有权林地2032公顷,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1867.4公顷,占总面积的91.9%。分秋皮(6个林班)和中兴(1个林班)两个施业区。所流转的林地主要位于云峰电厂库区上的鸭绿江北岸,区位优势明显,属防护林中的水源涵养林。

2010年9月,经集安市林业局申请,10月经通化市林业局批复,11月在集安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局注册成立了“集安市辉山林场”,王梁一举变成了吉林省内最大的私有林场企业法人。从此林场在市场交往中有了更多机会,生产经营也有了更多法律保障,生产得心应手。目前林场总投资1100万元。场房总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674平方米。

林场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在组建的同时,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投资15万元,利用一个多月时间,组织对林场区域内资源进行普查和规划。委托吉林省林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打造了一套利用林地资源优势发展林下参的公益林私有林场森林经营模式;二是组织开展对区域内的林下参种植户和林蛙养殖户普查。经普查区域内现有林下参发展户38户,4916亩。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区域内38户签订了11196亩的林下参示范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并以6个代表户签订了建设《合作协议书》;三是投资5万元,编制了1万亩林下参项目可研。项目计划利用5年时间新建设林下参示范基地1万亩。总投资额为5407.28万元(20年一个周期),其中:建设投资1131.59万元,流动资金投资4275.69万元。20年后生产林下参籽16万公斤;林下参(鲜货)44万公斤。实现总产值3,698,3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693,216.90万元,实现企业所得税924,021.80万元;安置山区富余劳动力51人,直接工资2050.56万元;带动农民增收455户,占林场所在地农民的95%;为就业农民投保总额为838.68万元。

2010年11月林场获《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基地》称号。2011年3月获《中国优秀民营企业》称号。同年12月被省林业厅命名为《吉林省林业产业化基地》。今年2月荣获《吉林省林业产业绿色先进单位》称号。

王梁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CEO,也随之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现在他看得更远,“现在政策好,我们不能像过去一样靠天吃饭,要当林业专业经营者,创品牌求发展。”他说的好政策,是国家对私有林场实施的扶持政策,比如在贷款发放、林业项目申报等方面都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标准化、产业化有了环境

 

近年来,我国传统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已经面临边际效益不断递减的困境,而私有林场不啻为从制度层面释放农村生产力的一种新探索。

一个农村劳力,通常可种田地3-5亩,每亩年纯收入一两千元,种菜可达三五千元。而据王梁经营林地,搞林下资源开发和获得国家政策扶持,估计年林场净收入将达70多万元。

走进林场的办公室,墙面上挂着林场经营的宏伟卫星影像蓝图和取得的诸多荣誉的奖牌,办公桌上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电脑,文件夹里存放的林地流转合同、参户发展协议、林场经营方案、项目可研……。可以说两年来一直在朝着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品牌化林场方向迈进。

目前他们筹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正在紧张有序的履行相应文书。他们将林业育、造、管、用自成完整体系,计划与38户,合作发展10000亩林下参和林蛙养殖。种植业、养殖业全部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从种植、管理、收获、加工、销售全部实施产业一体化。

业务场长薛凤林介绍说:“林改分林到户生产面积都比较小,达不到经营规模,产生不了规模效益,只能是小作坊生产经营,不但成本高,生产效率也低。组建私有林场,林地都连在一起,有利于统筹规划,密集现代化经营管理技术。”

为对现有林下参严格规范管理,进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他们还统一制定林下参栽培技术标准,进行林下参地理标识认定和深加工研究,申报“辉山”林下参品牌,打造品牌效益。

规模化经营节省人力和资金。薛凤林说:“现在人工费越来越贵,统一经营管理至少省一半人工费,而且便于项目推广和技术指导。以林下参清场为例,统一组织清场,用工每公顷可节省5个,节省支出500元。一年可节省30多万元。”

私有林场好处多

 

林业大户虽然也以家庭为组织单位,但它却以初级生产为主,销售缺乏品牌,总体经营处于粗放状态。专业合作社以农户群体为主,不可避免地在利益分配、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弊端,而且产品单一;相比而言,私有林场则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

发展私有林场不仅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的需要,尤其是林业产权改革的必须。它将从产权制度改革人手,实现林地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的分离,优化资源配置,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实现林地的合理流转,并在实行分类经营的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不同经营类型林地的生产潜力,加快发展山区经济。

2011年10月注册的集安市盛森林场,位于集安市头道镇米架子村。这个私有林场虽然面积不算太大,但在集安市属于经济实力雄厚的私有林场之一,基础较好。林场主刘学峰打算除在流转来的10000多亩林地上搞森林抚育经营采伐和发展参业外,从今年开始由单纯的林木采伐向林产品加工转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改造木材加工厂,搞精深加工。今年仅木制家具一项预计产值120万元。下一步他还要利用林权抵押贷款引进集成材加工项目和搞旅游产业开发,现70万元贷款资金已到位,集成材项目正在筹建之中。

王梁则想把他的私有林场打造成一个复合型林场。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旅游业有机结合,既发展大林业生产,又发展生态旅游观光林业,以做大做强自己的林场品牌。

辉山、盛森这样的私有林场,在集安市会越来越多。相信大家根据自己林场的实际情况,会走出不同的路子。

意义还不止如此,中国专家学者联合会高级研究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张绪成说:“大力发展私有林场,不仅使经营者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非法人型向法人型转变,有效地提升了林业主体的经营能力;而且进一步促进了林业产业现代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

私有林场成败因素

 

各地的探索与实践,使私有林场建设得到了快速、有序发展,并在实践中证明了其崭新的生命力,也为进一步探索适应农村实际的现代林业生产方式提供了借鉴。

虽然私有林场在国外已有较长历史,但在国内仍为新生事物,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发展私有林场,成败在于三个基本因素:

一是要强化政策扶持。林业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会同财政、工商、银行、保险、国土资源等部门,尽快为发展我国的私有林制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易为各级林业管理干部、林农和广大投资者掌握的相关政策。政策内容应包括:具体的优惠措施(补贴、信贷、减税、补偿等)、实施分类经营后的林木采伐管理等,国家各种政策补偿到位。从而为发展私有林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1、制定林地流转补贴政策。对林地流转给以补贴,这样既保证林地流出方的根本利益,也使林地流入方获得一定的收入。

2、规范林地流转行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林地流转,确保林农权益不受侵犯,林地流转关系稳定,私有林场经营稳定。

3、建立林业用地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建立林地规范流转的长效机制。

4、试点实施老年林农退养补助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林农自愿退出承包林地的,应发放养老金和养老补助金,从而使专业林农可以扩大经营规模,老年林农也有长期保障。此外,在森林保险、贷款、种养结合等方面也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是要提高经营者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私有林场主集中培训和现场技术辅导,来提高私有林场主的素质和技能。

三是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建立健全林业科技与社会服务组织,如林主或行业协会等,开展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业务,向私有林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信息等方面的优质服务。这不仅可以作为政府与私有林经营者之间的联络渠道,使政府对其扶持或宏观指导更具有可操作性,并且可以为开展技术培训活动、研究技术措施、解决各种纠纷和保障私有林经营者的权益提供便利。

1、林业服务方面,应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与私有林场签订服务协议,为林农种苗生产、森林培育等生产作业提供便利。

2、技术服务方面,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乡镇林业工作站,通过开展培训、发放林业信息、现场指导、链接服务等方式,及时为林场提供新技术、新品种、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服务。

3、林资方面,要利用各种网络信息平台为林农提供先进仪器、设备、物资的产销服务。

4、林产品销售方面,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协调,签订林产品购销协议,积极发展农业超市,帮助解决林农卖难问题。

5、气象服务方面,通过各种网络和通讯设备及时发送气象信息,使林场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从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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