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
森林旅游 > 经验研究 > 理论研究 > 正文

以林养林,我们有这个实力和能力

媒体: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森林旅游资讯 2016/11/4 9:35:47

中国绿色时报11月2日报道(记者 尚文博 刘丽艳) 本溪是枫叶之都,桓仁有枫林谷。

枫林谷今年的红叶落了,山路像铺上了红毯,似是在庆祝今年景区收入再创新高。共享这份喜悦的,是全县8个国有林场的干部职工。

桓仁县率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改革后,全县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设定编制259人。

2011年11月,桓仁8家国有林场共同出资,组建枫林谷森林公园旅游有限公司,依托和平林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枫林谷森林旅游项目,期望带动其他7家国有林场共同发展。

2013年9月6日,枫林谷景区开园营业。3年时间,景区累计接待游客超过30万人次,旅游收入2000万元,林场实现分红306万元。

包袱没有甩给国家、职工没有推向社会、资产没有变相出手、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底线守住了,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改革红线也守住了。在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的当下,枫林谷的改革发展具有样本意义。

伐木山穷水尽   发展柳暗花明

2011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节点,国家林业局在河北等7省份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辽宁虽未被纳入试点,但国有林场面临同样的困境,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桓仁县森林资源家底不薄。全县林地面积4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8.5%,全省第一,不仅是辽宁东部重点林区,也是全省的生态屏障和城市饮用水重要水源地。

林业资源丰富,但是国有林场产业结构单一,全县8家国有林场长期过度依赖森林资源消耗,天然林禁伐以来,可采资源逐年枯竭。到2011年,4家林场已无林可采,职工收入锐减,低于当地社会人均水平。县林业部门积极寻找替代产业,先后发展干坚果经济林、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但收效甚微。林场职工赵尊强回忆:“当时林场找不到出路,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就是现种树也来不及。”

和平林场是当时全县最穷的林场,5万亩林地有90%以上是天然林。但是林场的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枫林谷森林公园拥有辽东最大的枫树群落,枫树占公园总面积的70%以上,分布广、品种全、色彩艳、红叶持续时间长。

“有这么好的资源不利用,这是端着金饭碗要饭吃。”桓仁县林业局局长汪立功在踏查了枫林谷之后发出感慨。

2011年,本溪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枫叶之都”称号。桓仁林业部门积极谋划,希望凭借“枫叶之都”的品牌,依托和平林场的资源优势,开发建设一处以赏枫为主的森林生态景区。县域经济发展同样看好森林旅游。县委、县政府“十二五”规划提出,打造回龙湖东北亚特色农业观光带,枫林谷的开发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林场承担着为生态安全守底线、为民生福祉作保障、为经济发展拓空间、为科技进步作示范的重要作用。桓仁县的8家国有林场也是如此,涉及近50万亩森林资源的保护和500多名林业职工的生活。林业发展倒逼桓仁国有林场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集中开发分别入股   8家林场抱团转型

补齐短板不如进一步发挥优势。桓仁县林业局将枫林谷项目开发计划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一致赞同,尤其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发展方向获得了更多支持。

桓仁枫林谷森林公园旅游有限公司成立后,建立了枫林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由主管国有林场的林业总场场长担任,总经理由枫林谷所在的和平林场场长担任,其他7家国有林场场长为董事。

县林业局举全局之力推进,抽调6名局领导,成立工程建设、景区管理、景区营销、景区宣传、信息化建设和申报4A级景区6个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负总责,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为提高景区品质、提升旅游竞争力,2012年,枫林谷森林公园聘请专业公司编制了《枫林谷景区总体规划纲要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目标就是打造精品工程。

“各方都反对的话,脚不一定敢往前迈步。”从国有林场的转型规划,到枫林谷的建设实施,汪立功是核心参与者。他感慨又感动,“这是一场没有阻力的改革。”成功背后,一面是来自于国家、省、市林业部门和县政府的鼎力支持,一面是来源于基层职工创业的信心。

2014年3月,省林业厅将当年全省林业扶贫资金的1/4划拨给桓仁。时任省林业厅副厅长,现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田树槐表态:“桓仁县国有林场改革的发展模式是辽宁省的一面旗帜,这笔资金是对他们改革方向的肯定和支持。”

良好的体制也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和平林场职工全部转为景区服务人员,接待、停车、清扫、指引……每个岗位的职工都将这次改革当成一次创业,将景区当成自己家来用心经营。游客在网上纷纷留言点赞,“这里有最美的秋色,还有一流的服务,工作人员不仅给指路,还特别热心地送一段。”

2015年,枫林谷承接林场富余职工77人,为林场节约开支367万元。森林资源为本,生态效益变现,“以林为本”的公有制股份制改革成效显现。随着景区的发展,枫林谷还将承接更多林场富余职工转岗,参与经营管理和服务。

开发有度保护为先   坚持公有方向不变

枫林谷火了,商机无限,但桓仁县政府明确提出,“旅游招商枫林谷免谈”。

由于公有制股份制定位明确,指明了枫林谷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充分保障森林资源不因旅游开发被破坏,把发展的资源牢牢地掌握在林业人的手中。

县委书记孟广华对林业的要求是:“把森林资源保护好,这是桓仁的家底和优势,尽量少采伐。”每当他在县里看到路上有拉木头的货车,就会打电话到林业局询问。

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长姜臣学刚开始不适应,“林场过去就是砍树卖钱,卖钱发工资。正常采伐,县领导怎么看见伐树就急眼呢?”

枫林谷开发建设的几年间,“从看着树木倒下卖钱,到树木站着就赚钱”,姜臣学等一批老林业人的意识彻底转变。如今,县领导和林业干部职工都统一思想:以保护促发展!

在景区工程建设中,采取财政预算审核,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管理上,枫林谷总经理负责所有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协调。每一项工程都有专职工作人员现场跟班,监督工程质量。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游步道优先选择在原林道基础上改扩建,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植被。林业局从8家国有林场转移77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业务骨干充实到枫林谷,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2013年“十一”假期,枫林谷景区游客流量超过2万人次。当月旅游收入100万元,相当于和平林场从前一年的采伐收入。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更是游客如织,景区接待游客近10万人,实现收入600多万元。

全县最困难的林场被救活了。枫林谷总经理、和平林场场长宋春海说,最困难的时候已经挺过来了,林场干部职工几年来起早贪黑没有怨言,就是为了证明,以林养林,我们有这个能力和实力。

对照国有林场改革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的总要求,桓仁县国有林场合作开发森林公园,探索保护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建立股份制经营机制的发展模式符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发展方向。

产业接续惠及民生   改革红利与百姓共享

桓仁县国有林场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没有一位职工下岗,和平林场的职工都成为枫林谷景区的服务人员,普通职工每月收入3900元、中层干部4400元、领导岗位达到6000元。每位职工都有“五险一金”的劳动保障,这样的工资待遇让县里公务员都羡慕。

和平林场职工张春友说:“有这个资源,景区一定越来越好,职工心里有底了,没啥后顾之忧。”他的父亲从1958年建场开始就在林场工作,他在林场长大、工作、成家,原来是林场技术顶尖的伐木工。现在景区工程部门工作,能继续为林场的发展添砖加瓦感到满足而幸福。

改革最大的受益者除了林场职工就是林区百姓。

2012年夏天,和平林场食堂大师傅于志梅突然辞职不干了。没多久,距离林场最近的和平村“双凤农家院”开张营业,这也是枫林谷景区周边的第一家。营业的第一个“十一”假期,双凤农家院收入两三万元。于大姐借助林场改革的契机,也创业成功了。

于志梅和当地村民一开始都对林场搞森林旅游持怀疑态度,“枫树在这长这么多年了也没人来看,建了景区就能来人?”

怀疑也是一种关注。枫林谷修建初期,和平村的村民总是骑着摩托车一趟趟地上山“监工”。随着景区规模渐显,游客日益增多,村民们不再上山看,而是各自在家忙活,建起了农家院。

枫叶红了,和平村也火了。从全县最穷村变成了让人羡慕的致富村,50多户农民因森林旅游致富。旅游旺季接待不过来,周边村庄的农户也跟着沾光增收。

汪立功给全县林场场长的定位是,“你们要做企业家”。他认为,把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好、经营好,让林场职工和林区农民富裕起来,不论当下和未来,都是林业的功德。

对桓仁县8家国有林场来说,接下来要干的事儿很多,要走的路很长,但是发展的方向不变,兢兢业业的林业人距离梦想就不再遥远。

阅读 771

精彩推荐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